按照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第八条:“专科生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五年,四年制本科生最长不超过七年,五年制本科生最长不超过八年,专升本学生不超过五年。休学创业的学生最长不超过原基本学制的四年”,经学院核查,拟对以下13名本科生作学籍清退,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3日,学生本人若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请到重庆城市科技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办公室(厚德楼709)反映,联系电话: 0236622 5178。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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